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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2025-2026****点击查看社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130万元
5.最高限价:130万元/2年
6.采购需求:**社区现有205国道、小**路、绿洲路等主次****点击查看装饰城、****点击查看小组,每天提供垃圾清运服务。(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5月14日9时至2025年5月20日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获取地点: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3获取方式:网络获取,网上获取:请各位投标人登录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或http://47.****点击查看.236:9001/web/(**区招投标采购平台),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购买(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购买时请选择“**招采”平台)。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请按招标公告下附的“附件”提供相关资料。
3.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6日09点30分(**时间);
开标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 网站首页“开标大厅”
递交方法: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生成PDF格式文件。在“皓盘云建投标工具”中上传投标文件,再使用“皓盘云建”app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时需要使用“皓盘云建”app进行扫码加密。
线上开标:
①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至少)使用电脑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平台,进入“开标大厅”,找到当天拟开标的标段,进入网上开标室。
②解密:当标段开标状态显示为“已开标”时,点击“解密”按钮通过"皓盘云建"APP进行扫码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解密完成,若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解密时使用的手机和“皓盘云建”APP账号要跟加密时使用的一致,否则无法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③异议或咨询:开标阶段,投标人如有异议或咨询可在网上开标室与****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在线沟通,招标人在线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
④应急故障: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出现无法完成的,请及时与平台、工具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6689(24小时)。如供应商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不成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对“皓盘云建”APP上注册的 CA 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响应,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4(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板桥街道**路5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路158号3栋1008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