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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南路189****点击查看中心写字楼负二层西面
四、评审专家
杨翠莲、陈克剑、康有志、张正园、朱国春、靳先年、王永江
五、代理费金额:
收费金额:5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卫青****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2. ****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3. ****点击查看餐饮店,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中级(四级)或以上厨师证,其他实质性响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①****点击查看酒厂****点击查看职工食堂承包合同;②****点击查看**公司员工餐厅承包项目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新天地03幢220室,联系电话:182****点击查看010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交汇处1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湾沚区**新天地03幢220室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点击查看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