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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市**区桐荫里122号 供应商(乙方): **家****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点击查看**车站北路230-1号经典名家公寓1B栋11楼1109房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一、标的信息 单价(元):781,440.00 数量:1.00 单位:项 总金额(元):781,440.00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781,440.00)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技术规格: 1 .主要内容 (一)鲜肉类
(二)冻货、水产及禽蛋类
其他要求: 1、该品目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供货。鲜肉类食品必须是当天宰杀,并提供每批次(实时)的《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检验 报告》(具体合同约定)。 2、出具所供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3、独立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及“SC”标志,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厂家地址和电话、产地; 4、鲜肉类外包装箱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11-2016。供应商所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家 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 (三)蔬菜类、部分干货类
粮油类
豆制品类
(六)调料类
服务标准 1.《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市、县食品安全行政部门颁布的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是食材供应、采购安全管理的主要依据。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31654-2021 食品安**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如有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则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所有食材均须是正规品牌,来源于正规采购渠道,供应食材时须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食品已存在腐败、变质或含有过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含量过高或霉变)时,不得供食用。 3.食品由于某种原因不能供直接食用,必须加工或在其他条件下处理的,可提出限定加工条件和限定食用及销售等方面的具体方案。 4.配送前,保障所有食材的来源、保管方法、贮存时间、原料组成、包装情况以及加工、运输、贮藏、经营过程中的卫生情况等,为做新鲜可口的佳肴做出有力保证。 5.投标人如获成交资格但无快检设备及能力,则必须在签订合同前补充。在配送前,建立自有的快检室,并配备足够的检验设备及持证上 岗人员。 6.配送的鲜肉类****点击查看屠宰场(须****点击查看屠宰场)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提供动物产品检验 合格证,加****点击查看屠宰场印章,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 7.鱼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抽检化验,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禽类在配送前必须由供应商自行抽检化验,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乙方承担。 9.蔬菜在配送前必须由乙方进行采样检测及清洗,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报告单必须有对蔬菜农药残留的检测数据,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加盖公章后,方可采购配送,检测报告数据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各乙方承 担。 10.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货物包装应完好无 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1.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原有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以货送到采购人食堂之日起计算,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12.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有权退货或要求换货,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拒绝采购人要求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 谋取供货,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本章第六项(供应商暂定或终止)进行处罚,未结算款项不予支付。(未及时送达的处罚,菜的不合格处理措施 2.人员配置要求
1、对所供食材送货时,冷冻肉(仅鸡/鸭腿、翅、脚类)利用率必须达到80%及以上(除冰、水),其他食材利用率必须达到95%及以 上。乙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2、交货地点:采购人食堂。 4.其他要求供应商暂停或终止资格: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的,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其配送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供应商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一个年度为准); (1)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提出二次以上(含二次)投诉并经调查属实的或采购人员工基本满意度达不到70%的; (2) 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 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 (4)发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或食材引发的传染病事件; (5) 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 )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7 )弄虚作假获得配送资格的; (8)向采购人或有关人员给付回扣、礼物、代金券等而被查实的; (9 )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其他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点击查看公司四方支行(**家****点击查看公司:8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688888)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8-05 —— 2026-07-31 五、服务地点 ****点击查看食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3、食材供应要求: (1)菜谱:每日15:00前由采购人下达次日菜谱配送单,乙方按照菜谱配送单组织采购与配送。 (2)乙方需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食材详细清单。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名称、规格和重量等)及每日菜谱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每日菜谱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并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 变更原定菜品。 4、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目测食品描述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5、每次根据采购人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6、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标志: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7、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 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 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8、乙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拒,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 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采购人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 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向采购人支付按当天菜款10%的违约金。(未及时送达的处罚,菜的不合格处理措施) 9、交接查验 (1)乙方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采购人初步验收与接收:验收时,一看食品质量合格证件; 二看食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食品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三看"查验合格后接收食品原料,"三看"查验合格的食品不作为发生食品 安全意外事故的全部依据。 (2 )交接凭证 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每次配送食品由乙方开具电脑小票,单据上必须注明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等信息,交接货品时由验收人签字。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供应商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供应商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采购 人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紧急采购(临时加货的处理,响应时间) (1)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采购人一般应在到货时间前2小时内通知),乙方要尽力确保供货,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 餐。临时加货如是在采购人附近市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2)接到采购人的订菜通知后,个别品种因缺货而不能按时送到,乙方应及时知会采购人并协商好解决方法以确保甲方所需货物能按时送到。乙方所供菜品价格与市场价格严重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食品采购及验收要求: 1、采购人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 2、投标人按合同为采购人采购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采购清单(品种、数量、价格)和其他票证。 3、采购人与乙方协商,每日确定一次菜谱;乙方每周应能提供3至5个品牌品种,供采购人预先选择。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与采购人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采购人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复本核对并进行书面记录,接受相关部门或机构的监督。 2.采购人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例行检查。 (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要求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先行垫付,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更改或补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所需货品清单发送到乙方;如临时有采购需求,需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 (2)甲方需现场验收所配送货品数量、价格、品质,并在验收单上对乙方配送产品、服务进行确认,如发现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补充。 (3)甲方有权指定货品的品牌、规格,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供的货品留样备检,双方需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 (5)采购人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其配送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点击查看采购所需食材及各食材的安全性负责、配送、管理、被接受监督等。 (2)乙方需自备采购、检测、管理、配送等所需要的场所、设备、车辆、人员等。 (3)乙方为发生食品(食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体。 (4)乙方需建立完善的食品溯源体系、应急情况的处理预案、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案等管理体系。 (5)配送及其它所有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均须符合相关卫生健康要求并办好有关证件。 (6)其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 (7)乙方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食品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中文 英文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中文 英文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项目非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 中文 英文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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