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23】
原采购文件内容:
1、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现更正为:
1、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五)、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项目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由2025年04月18日延期至2025年04月28日,开标时间及投标受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05月09日9时30分延期至2025年05月15日9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