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副食品采购答疑澄清

主、副食品采购答疑澄清

发布于 2024-08-28
主、副食品采购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主、副食品采购
原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标服务费要求 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的85%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缴纳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需求部门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将在中标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更正为: 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货物类收费标准的85%,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61302万元。 缴纳要求:中标供应商须在与需求部门签订正式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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