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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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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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0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局**分局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坐落于****点击查看开发区一经路30号,唯一产权单位为****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为运营主体,该办公楼三层建筑面积1924.65平米,****点击查看停车场等设施,因租赁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续租****点击查看办公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84.2997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分局办公用房归****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点击查看为运营主体,2018年以前无偿使用,自2018年开始****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收取租金,办公用房租金纳入区财政预算。该地点交通便利,为群众所熟知,****点击查看**局****点击查看管理所需,且2019****点击查看分局耗资600余万元对该办公场所进行装修提升。目前因合约到期,为保证办公地点的延续性,继续为群众做好服务,现需继续租用此处场所作为办公用房。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对象为****点击查看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张贵庄街道**路榕洋金城大厦A座140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邵宸
联系地址:**市**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250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戴伟
联系地址:**市**区先锋路9号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53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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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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