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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
****点击查看 | **省**市**区香城大道马超西路段177号 | 2,193,072.00元 |
合同包2: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社区6组 | 1,297,206.60元 |
合同包3:
**市捷达****点击查看公司 | **市**区马超东路266****点击查看中心1-1-1704 | 769,867.00元 |
合同包1(包1):
服务类(****点击查看)
C****点击查看0100 | 清扫服务 | 马家场镇及农村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进行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进行 |
合同包2(包2):
服务类(****点击查看**公司)
C****点击查看0100 | 清扫服务 | **溪景区、竹友、**、金和、**、安桥、公益部分农村区域清扫保洁服务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进行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进行 |
合同包3(包3):
服务类(**市捷达****点击查看公司)
C****点击查看0200 | 垃圾处理服务 | **溪景区、竹友、**、金和、**、安桥、公益部分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范围进行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完全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进行 |
吴柳、李智敏(采购人代表)、**、唐雪梅、曾鲁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502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2: 3.864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合同包3: 2.6122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备案号: 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8469[2024]01257。2.采购包1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260,899.50元/年,采购包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318,554.22元/年,采购包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796,758.50元/年,本项目各包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4.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6791,地址:**市**区马超东路289****点击查看中心7楼714室。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斑竹园街道**街66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8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1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76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点击查看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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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