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余房屋土地看管服务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对 空余房屋土地看管服务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空余房屋土地看管服务
(二)投标最高限价:300,000.00元,按坐落及土地分项报价。
(三)服务内容:
1.基本概况:为我单位7个空余坐落及土地提供看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有负责空余房屋土地秩序管理,保证土地不被霸占,房屋内器材物资不损坏丢失。
2.坐落情况
序号 | 坐落及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房屋面积(平方米) | 备注 |
1 | **市**市 | 7978.39 | 1883.26 | 距**心约50公里 |
2 | **市**区 | 14899.81 | 1934.25 | 距**心约25公里 |
3 | **市任** | 20147 | 2473 | ****点击查看中心 |
4 | **市**区 | 13196.5 | 2070 | 距**心约10公里 |
5 | **市**区 | 16743.21 | 1735 | ****点击查看中心 |
6 | **市**市 | 12485.56 | 2113 | 距**心约15公里 |
7 | **市**市 | 15621 | 1858 | 距**心约15公里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有股权关系交叉的单位,视为同一单位,以最先报名的单位为准;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地点及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的7个地点。
2.服务期限:1年。若发生政策变化或其他突发情况,采购单位有权终止服务。
3.服务要求:
(1)合同签订后,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对于空余土地、坐落及物资进行交接,形成纸质交接清单,交接后视为服务正式开始。
(2)交接前,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对土地、坐落、存放物资价值进行鉴定,明确损坏赔偿价格及清单。
(3)对中标单位派出安保人员数量、房屋(土地)巡查次数以及是否安装安防设备等情况,采购单位不做硬性要求,若中标单位需要做出相应安排,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服务期间,采购单位被看管的空余土地、坐落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服务期间,中标单位不得将看管土地、坐落出租或作为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及与本项目无关的非商业用途。
(6)服务结束前10天内,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对于空余坐落、土地及物资是否损坏进行共同鉴定,如发生损坏情况,中标单位应照价赔偿。
(二)保密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遵守采购方保密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并自觉接受采购方监督。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款,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中标单位提供发票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15天内向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用。若发生突发状况造成项目终止,终止时若当月服务已进行15天(含)以上,按整月结算,不足15天按半月结算。
(四)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7个土地、坐落月服务金额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由,****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方式汇入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服务过程中发生扣款情形,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具体邮寄地址发短信询问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9月10日10时前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只递交正本1份)
(四)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作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资料,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或胶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200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
纪检监督电话:0531-****点击查看9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