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文化中心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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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7-24

招标详情

广东南传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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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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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更正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30分”更正为:“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0日09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第八条 物业人员管理 二、物业管理员工的投诉处理及更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员工或部门负责人,相关劳动关系处理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更正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员工或部门负责人,相关劳动关系及手续办理由乙方负责,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的酬金中扣除)。”

4.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第八条 物业人员管理 (三)乙方驻场物业总经理请假或各种原因缺岗1天......除需书面或邮件向甲方备案外,在此期间乙方需安排管理人员代岗。”更正为:“......除需书面或邮件向甲方备案外,在此期间乙方需安排管理人员代岗。如由乙方安排其他人员代岗的,费用按原岗位的标准据实结算,由甲方承担。”

5.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第八条 物业人员管理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生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非年假、非病假情形下缺岗达3日的,乙方除及时派出顶替人员外还应向甲方书面或邮件备案。如乙方不及时派出人员顶替或不向甲方书面备案的,甲方有权按缺岗岗位人员/天数费用扣除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相应的酬金。”更正为:“......如发生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非年假、非病假情形下缺岗达3日的,乙方除及时派出顶替人员外还应向甲方书面或邮件备案。如由乙方安排其他人员代岗的,费用按原岗位的标准据实结算,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派出人员顶替或不向甲方书面备案的,甲方有权按缺岗岗位人员/天数费用扣除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相应的酬金。”

6.原招标文件“****点击查看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第十条 其他 (九)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更正为:“......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5.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损害。6.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点击查看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

7.原招标文件“附件二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规则”中“(二)考核结果应用:......若季度考核扣分累计超过40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更正为:“......若季度考核扣分累计超过40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因解除合同而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截至合同解除之日产生的相关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服务酬金。”

8.原招标文件“附件二 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规则”中“运营期物业服务考核表 备注:(6)若在乙方管理责任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如季度考核扣分累计超过4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更正为:“......如季度考核扣分累计超过40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截至合同解除之日产生的相关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服务酬金。”

9.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二)岗位要求 4.客服经理 4.具有500米以**层大厦商写物业、商业管理工作经验优先”更正为:“......4.具有200米以**层大厦商写物业、商业管理工作经验优先;”

10.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中“(二)岗位要求 11.保洁员(外包) 1.年龄50岁以内,无不良习惯;”更正为:“(二)岗位要求 11.保洁员(外包) 1.男性年龄55岁以内、女性年龄50岁以内,无不良习惯;”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道中1242号**数字文化谷4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20-****点击查看6838-868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 系 人:米先生

电 话:020-****点击查看1688-4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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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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