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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最高限价折扣比例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备注 |
1 | 食堂食材采购 | 250 | 100% | 1 | 批发业 |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7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70%。
(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若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7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合同份额的70%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3)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70%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提供其承担合同份额的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格式自定)和其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货物制造商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24日10:00。
2.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次性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五)投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点击查看广场B10栋2层,具体房间号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查询****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4日**时间09:30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接受按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内容进行合同分包;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38****点击查看5250
地 址:**市**区临**5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3-****点击查看6696
地 址:**市**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