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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2024-2026年度有害生物防治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采方式:竞争性报价
评审办法:有效最低价
招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陆万壹仟伍佰捌拾陆元整(¥61586.****点击查看.00元)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596号A楼1503室 ****点击查看纪委案管审理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05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