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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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4年**县**镇河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
采购人 | ****点击查看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县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项目规模: 1、高标准连栋大棚2座,采用内外电动遮阳网,顶膜为锯齿状设计,肩高6米,顶高8.5米,大棚边骨架立柱间隔为4米,跨度立柱为8米,立柱为150mm*150mm热镀锌方管各立柱有预埋基础,并用水泥灌浆凝固,单体标准48m*88m*6m,共两栋,合计占地约12.6亩,内容含结构、光照遮阳、电控制系统、水肥一体系统等。 2、普通蔬菜生产大棚4座,采用一膜一电动遮阳网,顶膜为锯齿状设计,肩高4米,顶高6.5米,大棚边骨架立柱间隔为4米,跨度立柱为8米,立柱为150mm*150mm热镀锌方管。各立柱有预埋基础,并用水泥灌浆凝固,其中48m*80m*4m,大棚2座,48m*120m*4m大棚1座,48m*128m*4m大棚1座,共占地面积约29.4亩,建设内容含结构、光照遮阳、电控制系统、水肥一体系统等。 服务内容:根据业主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要求结合结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范规定要求开展:2024年**县**镇河兴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其他要求说明 | 中介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报告编制人员须具有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资格,审核人员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造价****点击查看公司注册)。 投标人必须按照建筑行业的要求按时提供合规的结算报告。 投标人必须在审计工作完成前提供审计方案、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服务时间20天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项目招标完成至签订合同后 |
服务金额 | ¥4000.00元 |
金额说明 | 服务费用4000元(包含除审减效益费的所有费用),审减效益费1%。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选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8-26 09: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点击查看() |
监督举报电话 |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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