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更正公告
我单位前期发布了副食品采购公告,向报名供应商发售了招标文件,现就开标地点变更及2处招标文件内容表述不清进行更正。
一、招标项目: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三、变更内容
(一)前期,因**地区评审专家无法抽取,招标文件中将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为2024年8月1日9时30分,在**省**市**区开标。目前,**地区评审专家可以正常抽取,现将开标地点变更为**市**区,开标时间不变。
(二)招标文件第20页第3点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中第(9)条表述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携带现场备查,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点击查看公司近期3个月的社保证明,附件8)。
因“近期3个月”表述不清,难以把握,将该条内容变更,与招标公告保持一致,变更后为: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携带现场备查,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并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附件8)
(三)招标文件第21页第3点资格证明文件要求中第(20)条表述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查询记录(在线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在线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因与招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将该条内容变更,与招标文件中关于此条款要求保持一致,变更后为: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附查询截图)
四、变更后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市**区
五、变更后开标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30分
地点:**市**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158****点击查看1393
张助理 131****点击查看4222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