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答疑公告

合肥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答疑公告

发布于 2025-02-27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

原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变更公告如下:

交易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第三项原内容为:“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成交价格3个月租金标准)(¥ 元)”,现变更为:“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4%”。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区**大道4872****点击查看中心A9幢****点击查看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万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703

2025年2月2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附件:

附件(1)
合肥市飞凤街巷13号楼5号门面北3商铺租赁项目变更公告.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