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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湘江新区智慧化基层社会综合治 理中心办公场地(含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点击查看5040 |
合计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504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壹佰肆拾叁万伍仟零肆拾元整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湘江新区智慧化基层社会综合治 理中心办公场地(含车位)租赁服务项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详见附件 | 项 | 1 | ****点击查看5040 |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鉴于租赁房屋暂不符合乙方办公使用要求,根据乙方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租赁房屋的外立面、内部及停车位、园林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整体装改造修建设改造要求及标准以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设计单位出具的《**湘江新区智****点击查看治理中心办公楼建设方案》为准甲乙双方具体建设责任如下:1、租赁房屋整体改造、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改造建设由乙方负责依法履行相关报建审批手续,甲方须按乙方要求积极配合。
2、租赁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室内加固工程、室内水、电、燃气、空调改造安装及室外水、电、燃气入户及电力增容改造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除本条第2项规定由乙方负责建设并承担费用外,《**湘江新区智****点击查看治理中心办公楼建设方案》中确定需要改造建设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房屋外立面改造结构加固、停车位改造、园林绿化改造、增设电梯等)由甲方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建设费用。甲方承诺在获取报建审批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改造建设工程的施工并通过乙方和相关行政部门验收。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同意或审批的手续则由乙方负责。4、甲、乙双方对各自负责的改造建设工程质量以及符合设计要求负责,无法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的,应当由负责方承担返工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通过验收。5、《**湘江新区智****点击查看治理中心办公楼建设方案》未涉及的改造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方式另行约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点击查看机关办公,如需改变房屋用途必须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2、甲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在合同期内该房屋没有任何产权纠纷,租赁期限内如因产权争议等发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使用,督促乙方对非合理合法使用活动予以纠正;4、甲方应当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改造的建设工程的建设费用,按照规范流程施工,严格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害,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2、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续租后,乙方应根据物价水平酌情考虑增长租金。3、按照甲乙双方确定《**湘江新区智****点击查看治理中心办公楼建设方案》进行装修装饰活动。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1、租赁期内,甲方需按照《**湘江新区智****点击查看治理中心办公楼建设方案》按时完成改造建设,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完成改造建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年租金总额以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且相关租赁期限相应延后,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且本合同尚未解除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付未付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30日的,甲方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租赁期限内,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或妨碍乙方使用租赁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付年度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甲乙方任何一方存在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等违约形的,另一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到位;若拒不整改的,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守约方损失的依法须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提起诉讼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此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的费用。
1.本合同包括物业管理及停车坪管理等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点击查看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见合同首部所列甲乙双方联系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甲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点击查看2楼 | 地址: | **省**市**区天顶街道环湖路918号 |
法定代表人: | 潘旺明 | 法定代表人: | 黄** |
委托代理人: | 王兴 | 委托代理人: | 黄**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5193 | 电话: | 0731-****点击查看7316 |
传真: | 0731-****点击查看9073 |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