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80号之四物业

出租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宁路80号之四物业

发布于 2024-09-26

招标详情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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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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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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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底价: ¥3,500.00 元/月/总面积 挂牌时间:2024-09-26 至 2024-10-14

价格说明: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不含发票税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诚意金: 11000元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租 期: 3 年
出租方: ****点击查看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底价

3500.00元/月/总面积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价格说明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不含发票税金,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支付方式

详见附件合同版本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出租标的详细信息

标的所在地址

**市**区新塘镇**路80号之四

标的所在区域

**区

出租类别

房产

出租用途

商业

出租面积(总面积)

20 平方米

租赁期限

3 年

免租期限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产权人(业主姓名)

****点击查看

产权人是否出租方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置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

挂牌信息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9-26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个周期

补充延牌说明

挂牌期满结束时,如征集到缴纳诚意金的意向方不足(1)个,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 个周期。

看样事项

公告期内预约看现场,看样联系人雷先生 ****点击查看5188

组织交易方式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成交文件。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交易条件

1.成****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交易合同。



2.成****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 6 %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成交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成交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3.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点击查看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4.成交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交易合同版本签署。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不允许

诚意金交纳规则

是否收取诚意金

诚意金收取方案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11000.00 元。

诚意金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诚意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诚意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例:如意向方为企业的,须以****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须****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

诚意金交纳账号

****点击查看银行账号请于报名成功后,****点击查看中心,在"我报名的项目-保证金账号"中查看,此账号为本项目唯一保证金监管账号,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向本账号交纳保证金,切勿打入其他标的账户或他人账户, 避免造成无效保证金!保证金转账2小时后,请登录"用户中心-我报名的项目"中核实保证金状态,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本项目经办人联系。

保证内容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点击查看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点击查看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点击查看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公告期内缴纳诚意金,公告期结束后,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项目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不通过资格审核的,其所缴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于资格审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2.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3.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4.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正式通知、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点击查看交易所官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承租方须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 (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诚意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等情况。
2、本出租标的用途为商业,承租方须按照出租用途使用。出租标的物原建设过程存在报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因历史原因,出租标的未办理房产证,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内,承租方因标的房产证缺失而未能妥善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可终止本次交易,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回。如因承租方消极处理办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承租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后,单方解除本次交易,承租方不得提出相关异议。
3、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交易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交易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各意向承租方均应事先考虑该交易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
4、出租标的物业管理费由意向方自行向****点击查看公司了解并支付。
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后须一次性向出租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
5、本出租标的未办理产权登记,出租方对本次出租行为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挂牌招租及租赁期间,出现任何关于项目的投诉及异议,相关法律风险、经济责任由出租方处理、承担。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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