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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分行2024年至2027年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分行2024年至2027年员工食堂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五、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六、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10时00分
七、公示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
八、第一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点击查看113.21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蜀王优****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点击查看169.81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点击查看200.00元(含税)
第三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报价:****点击查看2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报价:****点击查看272.00元。
九、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路601****点击查看服务中心5楼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乔渊邦、吴凡、覃杨/137****点击查看5650/187****点击查看2239/****点击查看@139.com(抄送****点击查看@163.com)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点击查看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