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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2023年,**市青城山粮菜****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农业园区,获得园区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我局编制《**市2024年**市级****点击查看园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准。
2025年8月**青城山人民政向我局提交放弃实施子项目(青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点击查看基地改造提升项目)的申请,并经我局2025年第22次党组会审议同意该放弃申请,涉及**市级财政资金227万元。
为做优做强“天府粮仓精灌区”特色功能,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市2024年**市级****点击查看园区(变更)****点击查看园区)》,欢迎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参与。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市2024年**市级****点击查看园区(变更)****点击查看园区)》。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10月。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青城山粮菜****点击查看园区。
(四)补助资金支持方向
按照《**市****点击查看园区建设考评激励实施方案》(成委厅〔2019〕112号)和《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片区的实施方案》(成委厅〔2022〕44号)要求,园区奖补资金应用于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效益多元化等“十化同步”方面,聚焦园区基础承载和公共服务建设,****点击查看园区科技含量,****点击查看园区建设基础、补齐园区发展短板。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点击查看基地建设水平,推动园区水、电、路、网等生产基础设施**与改造,促进土壤改良、地力提升,打造能排能灌、宜机作业、旱涝保收、****点击查看基地。促进园区绿色生产,开展农药化肥减量、绿色防控等环境**行动,提升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能力。
(2)提高生产加工能力。着力推动生产装备升级,开展农机装备研发改制和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和设施设备。****点击查看园区机电提灌站。支持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及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建设,提高清洗整理、筛选分级、包装贴牌、屠宰分割、烘干冷藏、仓储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处理水平。
(3)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点击查看中心建设,****点击查看园区大数据平台,采集分析相关农业生产数据并指导生产。因地制宜、****点击查看园区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合理利用物联网设备、遥感技术、新一代移动网络传输平台等,严禁以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的名义对LED显示屏以及大型展厅等硬件过度投入。支持经营主体在种植业播种栽插、用水管理、施肥管理、病虫害防治、收割等关键环节。合理增设智能化设施装备,严禁过度架设摄像头、气象环境信息采集设备。鼓励经营主体购买使用精准作业、无人驾驶的智能化农机装备,****点击查看工厂、****点击查看农场等。在园区开展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
(4)加快质量品牌建设。聚焦园区品牌建设,****点击查看园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品牌培育,开展农业生产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认证登记。****点击查看园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开展准出产品监测,实施农产品带达标合格证上市。
(5)支持**业态发展。聚焦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农业多元价值,充分利用**优势发展新业态、新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文创农业、乡村旅游等,打造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消费新场景。支持园区主导产业农产品入驻知名大型电商平台,****点击查看园区品牌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严禁以推介展销名义修建投资过大、利用不高、展示单一、欠缺实用性的展示展销厅。
(6)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进培育一批以专业化从事粮油规模化生产经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民**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点击查看园区各类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丰富多元化联农带农模式,推行订单农业、入园就业、入股分红、股份**、托管服务、财政资金折股量化到农等联农带农形式,辖区内有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等重点人群且有发展意愿的,项目建设地点覆盖乡村**重点帮扶(提升)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重点区域的,需明确土地流转、带动生产、吸纳务工、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7)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增加社会化服务内容,积极引导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主体,完善以物资供应、生产管理、金融服务、技术咨询等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服务内容全程覆盖、促进服务方式创新。
(五)资金使用
1.本专项支持年度新开工或续建项目,不支持开工进度达到50%及以上的项目。不得用于正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不得用于已纳入**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或已申请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设备;不得用于修建农村生活道路,非必要不**机耕道和生产作业道;不得****点击查看加工厂房和生产线设备等生产设施投资补助。资金投资规模原则上应一次性核定,对已经足额安排的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同一项目的相同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其他财政补助。
2.非公益性项目,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资的30%****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园区奖补资金总规模的30%。
4.原则上资****点击查看园区内项目建设,特殊情况下可****点击查看园区以外的1****点击查看园区建设,且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20%。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市青城山粮菜****点击查看园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
(二)项目选址符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点击查看园区相符且具备规模效应的特色优势产业。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拟定的建设内容,并已落实建设资金和项目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四、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点击查看园区科。
五、项目征集时间
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2日
六、项目审核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立项结果,公示进入立项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等信息。对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2269。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