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 技术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1包) | 驻场服务1年 | 单位整体物业服务,包含单位的各建筑房屋及各类设施器材日常维修养护服务、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电气线路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净水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燃气设施维护服务等。 | 109.37 | 2025年10月 | 无 |
2 |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2包) | 驻场服务1年 | 单位整体物业服务,包含单位的各建筑房屋及各类设施器材日常维修养护服务、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电气线路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净水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燃气设施维护服务等。 | 45.08 | 2025年10月 | 无 |
3 | 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3包) | 驻场服务1年 | 单位整体物业服务,包含单位的各建筑房屋及各类设施器材日常维修养护服务、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电气线路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净水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燃气设施维护服务等。 | 24.50 | 2025年10月 | 无 |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相应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亦不作书面回复。
(一)项目名称:物业管理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
(三)项目概况:**、**、**整体物业服务,包含各建筑房屋及设施器材日常维修养护服务、排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服务、环境卫生管理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供暖制冷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服务、电气线路及设备维护保养服务、净水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燃气设施维护服务等。
(四)材料组成:供应商对参数或需求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1个授权人)。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参数建议表光盘电子版;
注: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3700
(七)本次征询活动为无偿活动。
(八)技术参数(以最终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满足使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