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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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镇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21:4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章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6877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七支路2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点击查看19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点击查看687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镇生活垃圾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3 09:00:00,更正为:2025-05-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3 09:00:00,更正为:2025-05-15 09:00:00。
原磋商文件商务评分项“3、拟投入设备:根据各供应商拟投****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分,拟投入1辆三轮高压清洗车的得1.5分,拟投入2辆三轮快速保洁车的得1.5分,满分3分。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行驶所有人名称须为投标单位)和车辆外观照片进行佐证;若是租赁车辆则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外观照片及车辆行驶证(行驶证所有人须与出租人名称一致)进行佐证。”
内容变更为:
3、拟投入设备:“根据各供应商拟投****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分,拟投入1辆三轮高压清洗车的得1.5分,拟投入2辆三轮快速保洁车的得1.5分,满分3分。须提供购置发票,设备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及车辆外观照片。若为租赁设备须租赁合同以及租赁期内任意转账凭证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以及车辆外观照片,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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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七支路24号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1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方式:177****点击查看687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章银
电话:177****点击查看6877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