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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8日
四、更正理由: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补充
五、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第9条 | 2025年09月29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8楼812室。 | 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8楼812室。 |
2 | 招标公告第10条 | 2025年09月29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8楼812室。 | 2025年10月09日14时00分,地点:**省**市**区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西8楼812室。 |
3 | 前附表 | / | 新增: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 ****点击查看中心保洁服务项目 ,属于物业管理 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 详见附件 |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392
质疑答复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答复联系人电话:133****点击查看4401
地址:**市文一西路858号西溪大厦东楼八楼81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街333****点击查看中心南二号楼6层605-610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95****点击查看1806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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