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县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牛奶类)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县机关事务中心长沙县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牛奶类)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4-17
湖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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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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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31732b56-195ea1de1ca-6e0b6d799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点击查看
采购人地址: **省**县星沙街道板仓路178号
供应商(乙方): ****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 **省****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居委会迎宾大道江东农副产品大市场4栋120室

依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牛奶类)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四标段(牛奶类) 其他服务 见采购需求 1 283300
合计金额小写: 2833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捌万叁仟叁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段号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下浮率)

交货期

预计金额

(万元)

备注

1

****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四标段(牛奶类)

牛奶类(鲜奶、常温奶、酸奶、豆奶等)

18%

服务期限

三年

84.99

按订单供货、按实结算(不含扶贫产品)

定价方式:

1、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 (1-中标 下浮率),按实际配送情况,据实结算 。

2、基准价的确定:

****点击查看超市****点击查看超市实际购买价格的平均价为依据。定价时间以季度为周期,以上季度的最后一周的价格为依据。

3、若无法参照同类 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调研确定的价格为基准价。

4、如遇突发情况,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价格需临时做调整的,乙方应事先通

知甲方,在甲方确认后方可调整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牛奶类(鲜奶、常温奶、酸奶、豆奶等)

1.1具体要求如下: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检验方法

色泽

呈乳白色或微黄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

滋味、气味

具有乳制品固有的香味,无异味

组织状态

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表2 理化标准

项目

指标

脂肪2/(g/100g)

3.1

蛋白质/(g/100g)

牛乳≥

羊乳≥

2.9

2.8

非脂乳固体/(g/100g)≥

8.1

酸度/(T)

牛乳

羊乳

12-18

6-13

注:(1)采购人按需采购各类牛奶原则上每杯(容量不少于100ml)价格不超过1.5元,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2)质量要求: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电话、质保期及包装、卫生标准符合要求。

(3)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送货要求:****点击查看政务中心食堂(望仙路598号)、政府机关食堂(开元路39号)、第二综合楼食堂(望仙路71号)、原畜牧局食堂(板仓路323号)地点范围内的配送,价格(含配送费用)按承诺的中标下浮率执行。

1.2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

(3)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如遇法律法规、标准等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一律就高不就低。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中标人自备,采购人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投标人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所供产品均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采购人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假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格式自拟)

乙方需承诺自身及所配送的所有相关产品,未发生过食品安全问题,所供产品均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乙方须对所承诺的内容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承诺,甲方一经查实,报财政监管部门按虚假投标处理。

乙方在合同履约期限内,需每年购买保额不低于1000万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2.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4.其他要求

4.1 履行地点:政务中心食堂(望仙路598号)、政府机关食堂(开元路39号)、第二综合楼食堂(望仙路71号)、原畜牧局食堂(板仓路323号)。

4.2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4.3交货地点:每天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所下单的货物分别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点击查看中心食堂(望仙路598号)、政府机关食堂(开元路39号)、第二综合楼食堂(望仙路71号)、原畜牧局食堂(板仓路323号)。

4.4乙方配送各类食材出厂和运输时必须有良好的冷藏保鲜、保护措施,防止食材变质或受污染。

4.5食材供应要求: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投标时响应的产品详细清单。配送时,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供应商品,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产品。

4.6数量/重量/保质期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 、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7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食用方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4.8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4.9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

4.10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须具备健康证。

4.11乙方在接到配送通知后,备齐食材,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

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4.12出入库管理: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4.13交接查验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订购食材运抵食堂指定地点并负责食材的装卸。每次配送食材时,必须向食堂提供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2)乙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甲方(各食堂)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3)原料留样

每次配送食品须乙方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乙方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双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点击查看的相关部门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交接凭证

每次配送食品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4.14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安排:每月考核、日常考核。

(2)考核范围和方式:对乙方的食材品质、送货及时性、服务质量、结账及时性等进行评分。乙方供货中出现伪劣、质次原料,除退换货外,并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每次罚款500元。(罚款与考核同时生效)

(3)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评**果: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100%:85分(含85分)-90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5%;80分(含80分)-85分,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90%:80分以下的,甲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80%(已罚扣的金额纳入结算,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连续两个月得75分以下的,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考核方案。

(5)月度考核评分表

供应月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

指标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扣分事项

扣分

1

准时

送货

20

要求: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迟到15分钟以内扣1分/次;

2.迟到15分钟-30分钟的扣2分/次;

3.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5分/次;

4.(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不及时补送货的,扣5分/次。

2

食材品质

30

要求:所有食材均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1.包装(框、箱、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清洁、干燥(生鲜食材除外)无污染,扣3分/次;未按要求贴好标签的,扣3分/次;

2.未按甲方要求分装或者加工的扣3分/次;

3.食材利用率低于90%,扣2分/次;

4.未提供相关检疫检验合格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的,扣2分/次;发现证明或材料弄虚作假的扣10分/次;

5.食材无法溯源,无据可查的扣10分/次。

3

服务

质量

30

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1.每漏送或者少送一个品种扣1分/次;

2.食材实际配送重量与下单重量误差超出5%的,扣3分/次;(不分割的整体食材除外)

3.未按事先协商确定的品牌采购,每错送一个品种的品牌及规格的扣2分/次;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随意在后台更改订单信息的,扣5分/次;

5.未能满足甲方的临时采购要求,扣2分/次;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扣2分/次;

6.因乙方原因,上月账未在该月度内结清的,扣5分/次。

4

人员及车辆

20

要求:配送人员及车辆相对固定,人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1.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更换配送人员的,扣2分/次;配送人员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扣5分/次;

2.项目服务人员态度不好,经核实属实的,扣3分/次;

3.未按规定使用符合配送要求(冷藏保鲜)专用车辆配送的,扣5分/次;配送车辆未定期消杀毒或卫生不达标的,扣2分/次。

5

其他

——

如发生未列入以上考核扣分事项的其他影响食材品质、服务质量等问题,扣1000元/次,最****点击查看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会审核确定。

6

一票

否决

——

出现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拉入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甲方发现乙方将货物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或出现检测不达标满三次的。

4.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合 计

备注:该考核细则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下浮率报价,供货价=相应产品的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按实际配送情况,据实结算
2.付款方式:
31732b56-195ea1de1ca-6e0b6d799 283300

2.1资金支付方式:

2.1.1付款人: ****点击查看

2.1.2付款方式:国库集中支付,无特殊情况(如财政年终年初结转等)送货款项结合当月考核****点击查看机关食堂专账专户扣款结算一次,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按甲方财务要求每月划账结清货款,甲方须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的专用账户,不能将货款交给其他人员。

2.1.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集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财政集中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集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后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2.1.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进行,乙方确认合同金额已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设备及材料购置、产品运输及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的人工、管理、培训、保险、财务费用等),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1.5乙方须按甲方的订单要求供货,并保证产品品质,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收款账户:建设****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点击查看: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116)

2.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0 收款账户: 建设****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点击查看: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1116)
3.预付款保函: 否

本项目不适用。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3-31 —— 2026-03-30

五、服务地点
政务中心食堂(望仙路598号)、政府机关食堂(开元路39号)、第二综合楼食堂(望仙路71号)、原畜牧局食堂(板仓路323号)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简易程序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4.13条款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详见技术履约验收内

(6)履约验收标准:

详见4.14条款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若甲方对食材质量存疑,有权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供每批次食材的完整质检报告,若因内在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行政处罚后果。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7.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点击查看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提出商议。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保质期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1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因以下情形终止合同的,将被拉入甲方食堂食材供应商黑名单。

(1)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2)甲方发现乙方将货物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供应商。

(3)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整改的;或出现检测不达标满三次的。

(4)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不合格:若食品经检测不符合合同或法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退货,乙方应在【1】日内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检测、运输等费用。逾期未更换或修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4.食品安全事故:因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如致病微生物、农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剂等)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赔偿金、行政处罚等)。情节严重(如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监管部门通报等),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并追究法律责任。

5.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乙方提供虚假质检报告、伪造认证标识的,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生效日期:2025年3月28日生效

4.保密条款

(1)乙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若因政策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财政预算资金的统一安排。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点击查看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周** 法定代表人: 李碧春
委托代理人: 杨胜喜 委托代理人: 雷妮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7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0
上次中标企业: 湖南****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98次, 占比 88.39%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220次, 占比 98.2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70 次, 中标金额 25207.09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9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4
查看完整分析
湖南****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188 次, 占比 82.46%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202 次, 占比 88.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长沙****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401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400 次, 占比 99.7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30 次, 中标金额 38.65
湖南****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14 次, 占比 77.78%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18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5 次, 中标金额 1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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