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1-22
福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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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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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点击查看合实验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2日 14: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卫平、刘清真、陈建景(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7.02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凌懿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点击查看3161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点击查看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航宝0591-****点击查看9166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点击查看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凌懿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县潭城镇东门庄58号(兴容华府)14-19#、23-29#店面

中标(成交)金额:47.****点击查看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点击查看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县潭城镇东门庄98号(潭城院区)、**县岚城乡金井大道68号(岚城院区)、**县澳前镇澳前村13号(澳前院区) 粮油、调味品类下单的次日08:00之前送达;蔬菜、干货类、动物肉、水产品类每日08:00之前送达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1年 成交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供应的货物应留有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保质期限且大小均匀,货物验收实行索证制度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卫平、刘清真、陈建景(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服务费按预算金额的1.5%计算成交人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 号: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0553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4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8.1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各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2本公告中标(成交)金额:47.****点击查看000(万元)不作为项目结算金额,仅为折扣系数报价,纳入价格评审。本项目结算价=基准价×成交折扣率,本项目成交折扣率为95%。

8.3****点击查看综合评审得分95.8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98号

联系方式:林航宝0591-****点击查看9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点击查看广场SOHO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郑**、凌懿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凌懿

电 话: 0591-****点击查看3161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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