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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就《2025-2026年度安**梅溪镇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安**梅溪镇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内容
面积、数量及要求
服务期
预算
(万元)
1
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晓墅区块道路及景观节点,灌木约41198㎡、绿地约114934㎡、乔木养护约9577棵,竹林约1436㎡;
**工业园道路及景观节点,灌木约20017㎡、绿地约33475㎡、乔木养护约1551棵,竹林约100㎡;
梅溪区块道路及景观节点,灌木约51395㎡、绿地约246313㎡、乔木养护约13900棵,竹林约2243㎡。详见区域范围图。
1年
456
2
莳花种植与养护
包含(1)主**道路沿线及绿化节点四季花卉的供应、种植、摆放及养护,品种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总面积约4000㎡。(2)道路沿线草花撒播及养护约20000平方米。
1年
70
3
绿化补植
中标后按采购人确认的设计要求进行绿化补植,包含苗木的采购、运输、栽植以及管理养护。
1年
180
说明
1、公共绿化养护服务预算为456万元(含预留金40万元,预留金不竞争报价),莳花种植与养护服务预算为70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公共绿化养护服务结算时按实际养护数量及养护期限、中标单价计算;莳花种植与养护服务投标报价不得超控制单价,结算时按实际品种数量x中标单价计算;
2、绿化补植费用预算为180万元,投标人对此项报价进行承诺下浮20%报价,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合同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
3、本项目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一年合同期满后若通过采购人考核合格的,可以按原中标单价续签一年合同;
4、苗木品种、数量以现状交付为准,中标单位进场后进行登记造册书面移交。养护过程中死亡的,同规格、同品种补种。如不补种,采购单位将另行委托单位进行代整治,其代整治费用直接在中标人的绿化养护费中扣除并支付给代整治单位;
5、养护范围内中标人的工作内容包括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草坪、地被等养护管理及公园绿地、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还包括可能出现的因客观原因对该绿地进行局部调整后所引起的上述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需增减的内容;
6、养护期内,如有新增养护的,按中标单价以及新增养护期计算;养护期内如因施工等原因减少养护的,应按中标单价及减少的养护期扣减养护费;
7、养护人员(包括现场管理员),每年需参加不少于三次园林养护技能培训,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上无法证明本专业,需附上园林专业学历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
****点击查看(**省安**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四楼),供应商可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文件,联系人:王闻博,邮箱****点击查看@qq.com,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5036。
3、标书售价:
500.00元/套,售后不退。
4、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7月3日上午09:00时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原国土所1楼大厅,****点击查看政府北侧)
九、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开标前到帐,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形式以公对公形式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917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十一、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
安**公共**交易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col/col****点击查看656840/index.html
十二、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9261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闻博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5036
地址:安**昌硕街道齐云路625号四楼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梅****点击查看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572-****点击查看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