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依据《**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我委对在**省保障房申请综合服务平台上申请的申报家庭进行初审,并****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管理局进行联审联查。
本次分配公租房房源共14套,申请人按照**省保障房申请综合服务平台上的轮候顺序进行选房,选房后签订选房确认单,确认分配公租房14套。现将选房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自发布之日起。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我委反映。
联系电话:0911-****点击查看731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