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点击查看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品类米面油及其制品、调味料(自制)、饮料(自制)、复用餐饮具等产品360批次,抽检指标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项目。****点击查看检测院检验,合格339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为6%。
现将抽样检验结果公布如下:
附件1: 2024年**市市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xls
附件2: 2024年**市市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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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