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区人民来访接待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区人民来访接待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19万元以内(全包服务价)
三、采购内容和服务需求
(一)保洁服务
1.派驻2名保洁人员,负责区人民来访接待厅办公场所的日常保洁和循环保洁跟踪服务,主要对信访接待场所及办公场所区域内的地面、墙面、玻璃及有关公共设施等进行清洗、抹尘、除污等,保持地面、墙面、上空及公共区域无明显垃圾、水渍、污垢、牛皮癣;保障公共区域无摆放杂物、垃圾桶日常清理、办公场所桌椅整洁等(清洁器械设备、工具、物料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玻璃幕墙清洗(一年两次,需高空作业);
3.地面抛光打蜡(一年一次);
4.其他与保洁服务相关的工作。
(二)设施设备维修服务
1.每周二、周四到现场进行设施设备例行检查,其他时间接报修后一小时内到现场;
2.小型维修材料、工具(日常维修保养更换、小修及零配件一次单项金额在500元以下(含500元)由中标供应商承担,500元以上由采购单位承担);
3.其他与设施设备维修相关的工作。
(三)服务期限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全部完成。如项目合同年度考核评价为优,且在服务内容无实质性改变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双方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12个月,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从公司资质、服务方案、价格优势、行业经验、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考量,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投标文件编制及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函(需盖章签字,原件扫描件)。
4.投标人提交近3年企业同类型业绩情况汇总,并附相关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包含工程名称、工程概况、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未提交业绩资料或未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无业绩。
5.投标人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方案、报价单汇总、业绩材料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需要对派驻人员进行更换的,需提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局同意后,供应商方可更换派驻人员。
七、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14日18时00分。
八、报名方式: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格式自拟),一式五份,密封(格式自拟)后送至地址:**市**区创业一路1****点击查看政府3楼370室,联系方式:****点击查看8322 ,联系人:陈先生。
****点击查看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