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点击查看学校校外供餐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学校校外供餐服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点击查看学校校外供餐服务 | 1(项) | 详见第二章 | ****点击查看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评价情况优良(月评分平均分85分以上)见第二章《学校配餐管理月评分表》的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续签合同执行与原合同同等的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否则采购人可终止合同,重新组织采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点击查看分行业为: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 na.****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响应时提交证件复印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至2025年05月30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点击查看(详细地址:**市**县龙仙镇翁江大道99号商铺69)。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详细地址:**市**县龙仙镇翁江大道99号商铺69)。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代理机构官方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300.00元。
2.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报名登记: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响****点击查看小组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供应商报名参与分包项目的多个分包,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对应各分包分别报名。
4.供应商报名参与重新采购的项目,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重新报名。
5.供应商应当在参与采购活动前详细研究了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且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751-****点击查看4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龙仙镇翁江大道99号商铺69
联系方式:0751-****点击查看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751-****点击查看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