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厦广场物业费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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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27
沈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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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厦广场物业费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5-27

金厦广场物业费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金厦广场物业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广场第6层办公场所物业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25,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办公用场所位于**市**区大西路187号,金厦广场第6层。金厦广场2002年建成投入使用,共计19层,由****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投资建设。****点击查看广场****点击查看公司、盛京银行金厦支行、****点击查看中心等多家业主使用。****点击查看广场最大产权单位,****点击查看中心仅为第6层楼使用单位。大厦建立初期,房投公司成立****点击查看对大厦进行统一物业管理服务一直到现在。****点击查看公司自成立至今,先后投入消防设备、预警报警系统、自动喷洒报警、烟感预警等设备,每年定期对整个大厦供水、供暖、电力等设备进行维护、修缮。金厦广场是一个拥有19层的建筑整体,包括中央空调系统、热交换系统,变压供电房、电梯系统、供排水系统、消防系统及公共照明等重要共用设施,无法切割使用。该物业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本着历史问题历史解决的原则,****点击查看公司实施物业管理,有利于保持物业管理服务的延续性及节约成本。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第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第三条第一款第7项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者替代情况。”因此,****点击查看金厦广场物业费采购项目,符合单一来源的采购条件。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西路18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5-27 至2025-06-0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秦晓云,魏坤,丑景伟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大西路187号

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3109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衣老师

联系地址:**市**区北一经街78号

联系电话:024-****点击查看701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附件(7)
论证专家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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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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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老师职称及省采专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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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老师职称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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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资格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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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老师职称及省采专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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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辽采专家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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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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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沈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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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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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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