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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旭日天都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姚氏****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官陡街道鸠兹家苑72-1-101号
成交金额:210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旭日天都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服务范围:对旭日天都(六个组团)小区进行垃圾清运工作;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需求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考核; 服务时间:三年(1+1+1);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标准及采购人的相关考核; |
五、评审专家名单:吕利萍、潘丽华、宋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
1、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省高速地产****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2、生活垃圾清运合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渡春路1****点击查看交易所),联系电话:183****点击查看0407。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长江路与赤铸山路交叉口三山一棠售楼部三楼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渡春路1****点击查看交易所)
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0407
3.质疑联系方式:183****点击查看0407
4.投诉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