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韵梅溪苑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变更

雅韵梅溪苑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澄清公告第1次变更

发布于 2025-03-25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2)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月至2025年月期间(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调整修改为“(2)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进行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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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