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8号二号楼(1-5层)及水上歌舞厅五年租赁权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南路18号二号楼(1-5层)及水上歌舞厅五年租赁权

发布于 2025-03-20

招标详情

浙江千岛湖税务培训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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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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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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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千岛湖镇**南路18号二号楼(1-5层)及水上歌舞厅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137.70 万元(首年)
①****点击查看二号楼1-5层(不包括6层及全部动产),建筑面积约5000㎡[一楼营业房12间、宾馆大堂、值班室及房屋后面车库等(含后面现有花房空地),建筑面积约1000㎡;二楼现为店铺大唐辣妈,办公室、仓库等,建筑面积约1000㎡;三至五楼为客房,豪华套房3间、大床房3间、标间63间、消毒间3间,建筑面积约3000㎡]②水上歌舞厅,实际可使用面积约300㎡。③二楼总机房(约15㎡)不含在本次出租范围,仍归出租方使用。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商业;酒店
所在地区 **省 **市 **县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5-03-21
2025-04-03
**县千岛湖镇**南路18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部分使用中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未取得房产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点击查看2541
联系地址 **省**县千岛湖镇**南路12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37.7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第2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1%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并提前一个月一次性交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酒店、商业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成交价首年租金的20%,在支付首年租金时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如未发生违反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市容管理,未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等费用,不动产未损坏,未出现经营项目不符合业态规划等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待合同期满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2、出租标的不得经营有污染、噪音业态,不得用于存放具有安全隐患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经营须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点击查看宾馆等业态,参拍前需自行提前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租赁期间的清洁卫生、消防设施、排污系统和房屋(含电梯)维修管理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经营期间不得改装、取消、损坏各种设施、设备及系统,出租方有权监督使用情况。 4、一楼营业房、车库(现为方记花卉)、二楼靠山体10间办公室及靠马路5间办公室、水上歌舞厅,租赁合同于本项目成交后终止,该部分房产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其余空置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拆除和新装修均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外立面效果和建筑消防。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出租方给予承租方1个月的免租期,免租期金额可抵下一年度部分租金(按首年成交租金计算)。 10、承租方不得以“****点击查看”名义经营,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经营期间自行缴纳相关税费。如因承租方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经营期满如原承租方未能续租,所办证照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注销。 11、承租方****点击查看停车场下的化粪池上及其他空地违法搭建建筑物。 12、本项目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应按租金支付要求及时全额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若逾期30日未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1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2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5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租赁合同(样稿》.docx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朱女士 电话 400-****点击查看-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点击查看.com
附件(6)
《实地勘察证明》 (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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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样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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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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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 (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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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 (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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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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