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部华北区2025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生鲜部华北区2025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发布于 2025-04-18

生鲜部华北区2025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采购模式:分散采购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分散) 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5-04-18 17:00

****点击查看生鲜部华北区2025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点击查看生鲜部华北区2025年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的报价及成交情况:

成交候选人排序

供应商名称

报价(含税)

(元人民币)

成交份额

第一成交候选人

****点击查看

早餐 3元/次、中餐 8元/次、晚餐 7元/次

100%

第二成交候选人

****点击查看**公司

早餐 3元/次、中餐 8元/次、晚餐 7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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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情况:

成交候选人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3位评委根据谈判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5年4月17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三、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蒋雪娜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010-****点击查看8271(受理公示异议)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jiangxuena@cntcitc.****点击查看.cn(受理公示异议)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不少于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4-21。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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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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