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大宗食材采购(标项7蔬菜类采购)的更正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大宗食材采购(标项7蔬菜类采购)的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8-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采购(标项7:蔬菜类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8:58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微、王欢
项目联系电话 132****点击查看5960、185****点击查看0885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点击查看市大西渠镇新渠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6****点击查看3945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点击查看5960、185****点击查看088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宗食材采购(标项7:蔬菜类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19日

****点击查看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采购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要求。 每一品目预算控制价统一按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价格行情”http://www.****点击查看.com/)’或“九鼎农商网-信息发布”(www.****点击查看.com)当日公示价中的“中间价”或“批发价”作为信息价(两个网站都有信息价时,以两者中的低价为基准),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 每一品目预算控制价统一按照“****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价格行情”http://www.****点击查看.com/)’或“九鼎农商网-信息发布”(www.****点击查看.com)当日公示价中的“中间价”或“批发价”作为信息价(两个网站都有信息价时,以北园春的中间价为基准),投标人在此基础上报下浮率。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内容均用明显颜色标注,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市大西渠镇新渠村

联系方式:176****点击查看39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鸿泰路66号万科大都会8号综合楼1003室

联系方式:132****点击查看5960、185****点击查看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微、王欢

电 话:132****点击查看5960、185****点击查看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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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某某单位大宗食材采购(标项7:蔬菜类采购)(货物类)8.27更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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