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人民政府崇阳街道办事处崇阳食堂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崇州市人民政府崇阳街道办事处崇阳食堂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5-13

招标详情

崇州市人民政府崇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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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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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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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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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1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16 10:00:00,更正为:2025-05-21 10:30:00。

将商务要求中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6人,其中厨师2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4人。更改为: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配备工作人员,人员配备基本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保证不得少于7人,其中厨师2人,勤杂工及保洁人员5人。
将商务要求中12、考核办法: (1)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季度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更改为:12、考核办法: 采购人有权对食堂服务每月进行不少于1次的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小于100人,平均满意度不低于70%。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若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70%(不含70%),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三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监督电话:028-****点击查看3883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蜀州北路323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3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省**市崇庆街道唐隆大道二段188号3栋2层15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6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028-****点击查看6588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13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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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 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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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保洁服务,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四川,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324.0
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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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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