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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新院区安保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6-19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医院新院区安保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本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如下:
1、****点击查看财政局“长财采购〔2021〕18 号”【关于进一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相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取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是否取消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为国企采购,适用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相关规定退还。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3.3商务评审中,对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具****点击查看保障部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二级及以上保卫管理员证进行加分,以上证书加分项是否与本项目实施相关加分证书可否用省/市**局颁发的保安员证代替
答:本项目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加分证书为服务履约的专业能力证明,与省/市**局颁发的保安员证非同一证书,不能用省/市**局颁发的保安员证代替。本项已做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3.3商务评审中,对拟配备副队长加分项“****点击查看**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的”进行加分,此项加分荣誉是否与本项目实施相关,是否取消
答:本项删除“****点击查看**部门颁发的个人荣誉”计分项。详见更正公告。
本项目均为国企采购项目,上述质疑事项回复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雷锋大道819****点击查看车站2号调度楼2楼
联系人:覃女士
电 话:0731-****点击查看8755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7栋7楼701号
联系人:任先生、梁女士、李女士
邮 编:410200
电 话:0731-****点击查看8559、****点击查看8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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