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中央储备粮南通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8月28日中央储备粮南通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8-26

招标详情

中央储备粮南通直属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6条

立即监控

受****点击查看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粳稻竞价销售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8月28日 9:45

(二)交易方式:****点击查看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销售。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点击查看公司销售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竞价销售模式,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稻谷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稻谷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下载

1.品种:2022年产粳稻

2.数量:8500吨,分3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3.质量:以仓库实际质量为准,竞价方可以事先实地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质量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

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粮食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交易价格:卖方散粮船(车)板交货价,应价起点数量为每个标的的全部数量。销售底价:2680元/吨,竞价阶梯2元/吨。

5.出库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6.交收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销售活动。

参与交易方须承诺向中储粮销售的粮油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非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点击查看政府储备轮出粮油;参与交易方须承诺从中储粮采购的粮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不得流转或销售用作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油或中央、****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粮油。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以陈顶新、以次充好、掺杂使假、“转圈粮”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参与交易方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

对存在上述行为的会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有权依照本次交易公告、《**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等交易规则,撤销成交合同并采取提示、劝告、扣除或划转保证金、加入黑名单、限制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等措施,违约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并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索赔、任何花费(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补救措施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因遭受行政执法而支出的罚款与费用等)。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的会员,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点击查看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21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90711

(二)手续费

本次交易为公益专场,免收买卖双方交易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交款、交割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成交合同原则上不延期。若中标方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委托方将收取相应保管费、银行利息等费用。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出库要求中标方自开仓之日起20天内完成提货,否则造成粮食质量异常,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刘洋洋 180****点击查看5335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点击查看6697

李佩璇 189****点击查看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189****点击查看9170

(传真)025-****点击查看0160(财务部)025-****点击查看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点击查看23699。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一:**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附件二:**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附件三:2025年8月28日****点击查看粳稻销售交易清单.xlsx


附件(4)
附件三:2025年8月28日中央储备粮南通直属库有限公司粳稻销售交易清单.xlsx
下载预览
附件二:江苏地方粮食竞价交易细则.doc
下载预览
附件_533395575_338249084.png
下载预览
附件一:江苏市场新版地储系统会员操作手册.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