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支持重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提质发展十三条措施》,为进一步支持我州粮油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推动粮油产业化发展,我局于2024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组织州级以上粮油龙头加工企业申请品牌营销补助的通知》,经各县(市)组织申报补助,截止2024年12月5日下午17:30,共有6家企业按照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2024年12月6日上午9:30,我单位****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三楼会议室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拟****点击查看公司、金****点击查看公司、**八妹****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米业、****点击查看酒厂****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等6家公司进行奖补(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0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向****点击查看反映。如无异议,我单位将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7****点击查看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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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