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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第五轮绿化养护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经开区第五轮绿化养护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潜在投标人:
**经开区第五轮绿化养护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磋商文件内容答疑澄清如下:
一、答疑澄清内容:
1、提问1:综合评分中设备配备里“移动粉碎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容积不小于8立方米,产能不小于1.5t/h):每提供一辆得3分,满分3分”。问:因各地车辆叫法不同,我公司投标文件提供上述要求的车辆为物料粉碎车(轻型专门用途货车),且开具的厂家证明符合上述要的容积和产能,是否符合本项要求得分
回复:若所供设备名称与采购需求的名称有所不同,则提供所供设备的规格、功能等能够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2、提问2:综合评分- 1、人员配备-3、拟派****点击查看政府部门颁发的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2 分。 提问:据查相关资料,目前**地区关于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已经停办,此设置有失公平性,根据营商环境要求,我单位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岗位名称:劳务员,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通过资料查询,截至2025年7月,**省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仍在常态化培训及发证中,未显示停办信息。该条款按磋商文件执行,若是政府部门授权的第三方机构颁发的,****点击查看政府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
3、提问3:设备配置-1、移动粉碎车(轻型特殊结构货车)(容积不小于 8 立方米,产能不小于 1.5t/h):每提供一辆得 3 分,满分 3 分。 注:移动粉碎车、绿化垃圾清运车、洒水车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点击查看公司,若车辆行驶证不能体现相应参数,还需提供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提问:移动粉碎车目前在**市场很少见到,****点击查看公司无此车,此项车****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设置条件,****点击查看公司参与,有失公平,违反招投标法律。根据各地营商环境要求,目前政府采购项目都允许车辆自有或租赁用于日常绿化养护工作。因厂家不同,****点击查看车行驶证车辆类型显示轻型特殊结构货车或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都是具有粉粹树枝等功能。故建议此项配置移动粉碎车修改成:自有或租赁,同时我单****点击查看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是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如车辆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若车辆行驶证不能体现相应参数,还需提供厂家相关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请明示!
回复(仅供参考):该条款按磋商文件执行。若所供设备名称与采购需求的名称有所不同,则提供所供设备的规格、功能等能够满足或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则予以认可。
4、提问4: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审办法与标准--2.4 综合评分人员配备--2、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表述为“具有绿化养护类服务业绩(不含绿化施工合同内容中包含的绿化养护项目)”,投标人业绩表述为“有过城市绿化养护类业务服务业绩的每一项业绩”。
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的前后描述不一致,建议修改一致,以保证招标文件的严肃性与统一性。
回复:按磋商文件执行。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东环路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56-****点击查看956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56-****点击查看096/0556-****点击查看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