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加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管理,我局通过“**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查询发现,**中视****点击查看公司等341家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未按规定完成变更备案工作,已被****点击查看**委员会于2024年8月7日暂停企业备案公示。根据《**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暂停备案信息公示状态持续一年以上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应注销经纪机构、租赁企业或分支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示。”现将上述341家企业名单通过“****点击查看政府网站”、“****点击查看行业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注销上述企业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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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