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人地址:**省**市高新区金桂路16号南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服务范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25816.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7月30日14时30分
2.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天利信****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85,电子邮箱:****点击查看@ahbidding.com。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工业区**路15号
联系电话:任工 0551-****点击查看0035
采购代理机构:**安天利信****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85
****点击查看
**安天利信****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