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车站莲花路及友谊路物业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车站莲花路及友谊路物业

发布于 2025-05-13

招标详情

广东省拱北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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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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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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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点击查看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点击查看交易规则规定通过****点击查看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点击查看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点击查看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点击查看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点击查看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点击查看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点击查看、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拟出租期限(年) 权属人 出租面积(㎡) 出租用途 出租方 出租形式 项目附件

1.本次出租标的为****点击查看车站**路及**路物业,出租标的为:**省**市**区拱北**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点击查看车站售票大厅、食堂、办公楼、候车室、商场、站场,以及**路20号之二的商业街等建筑物和场地(含外墙、广告位、楼顶、空地),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出租总面积为12310.63㎡,其中建筑物出租面积为10154.72㎡,空地出租面积为2155.91㎡,具体情况详见租赁合同。

2.本次出租标的所占土地证载地址为**市**区**路1号,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

3.根据相关文件拱北**路1号南面,现地址为**区**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号;拱北**路1号西面,现地址为**区**路2、4、6、8、10、12、14、16、18、20、22、24、26、28、30号。

4.本次出租标的中“**路20号之二的商业街等建筑物”证载地址为:****点击查看广场北面。现地址为:**市**区**路20号。

5.本项目出租用途按照《**市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市[2012]准字第02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之附件)显示的用途合法合规使用。


10年****点击查看
12310.6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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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出租
物业租赁合同.pdf承诺函.pdf《**市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市[2012]准字第02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之附件).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重大披露事项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 保证金保证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法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需不低于2000万元。(注册资本金额以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的信息为准,如营业执照未列明,则以报名时提供的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 http://www.****点击查看.cn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所载信息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具备10000㎡及以上物业用于商业经营的经验。 ①若为非自有物业,报名时须提交合同及承诺函。 ①-1.商业经营面积以提交合同显示的面积总和为准,(合同面积指租赁面积或出租面积或建筑面积或经营面积或承包面积); ①-2.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上述合同所涉及物业的经营业态为商业(包括商业、商业综合体、商场、商超); ①-3.合同经营期限至本项目信息公告届满之日仍未到期,或合同经营期限截止时间须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届满之日前3年内。经营期限指租赁期限或承包期限或经营期限或营业期限或运营期限。 ②若为自有物业的,报名时须提供产权证、实景照片及承诺函; ②-1.意向承租方须书面承诺,其在上述提供的产权证所载物业经营商业,并承诺每项物业用于商业经营的具体面积。(注:每项物业用于经营商业的具体面积不得超过产权证证载面积)。 4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页截图,查询页截图须显示“暂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须在信息公告期内。 5.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7.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点击查看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租赁期满3年时出租方向承租方无息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5.承租方须于《组织签约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没收承租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点击查看任何责任:

(1)本项目出租标的所占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珠府国用总字第 0402号字(1990) 第****点击查看421号),证载土地使用****点击查看公司,现已更名为****点击查看,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形。本次出租标的所占土地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次出租标的中建筑物出租面积为9924.27㎡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本次出租标的如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路20号之二的商业街等建筑物”出租面积为230.45㎡,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点击查看874号),证载所有权人为广****点击查看公司,现已更名为****点击查看,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形。本次出租标的如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本租赁物以现状、现功能出租,出租方负责办理项目整体实施方案的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交评、消防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提供相关全部基础资料,以出租方名义,双方共同配合办理。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负责办理,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可根据自身业态布局,经出租方事先同意后对建筑物进行相关的拆除、加装、加固等进行装修改造,但出租方事先同意也不减免承租方自行承担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和通过消防、****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验收的义务和后续日常管理责任。承租方新增的固定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仅有使用权。

6.承租方按照上述第5点经过装修改造后如面积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承租方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用的标准和交纳义务,租赁费用仍按原确定的租赁面积及标准交纳。

7.出租方出租给承租方的租赁物,承租方对租赁物的全部,包括外墙、广告位、楼顶、空地等都享有充分的使用权,但不得因噪音、异味、光照、排污等因素而影响其他承租方(如有)的正常使用,或影响租赁物相邻区域的第三方。

8.本次出租标的将分期移交给承租方,租赁费用按实际移交面积分期计算。出租标的第一期移交物业面积为11070.63㎡,其中建筑物面积为8914.72㎡,配套场地面积为2155.91㎡。

8.1本次出租标的中的场地出租面积为2155.91㎡及建筑物出租面积为1745.59㎡,现处于空置状态,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移交给承租方。

8.2下表中序号第1-18等18处物业已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25年5月31日,原租赁合同到期后,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出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合同期满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8.3下表中序号第19、20、21等3处物业已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具体详见下表。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和各原承租方协商解除或终止后移交本项目最终承租方,清场事宜由出租方负责,本租赁合同起始日需在原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序号

地址

面积(㎡)

租赁合同到期日

备注

1

**路20之二1号

8.5

2025年5月31日

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并移交给承租方

2

**路20之二2号

8.42

2025年5月31日

3

**路20之二3号

8.42

2025年5月31日

4

**路20之二5号

8.5

5

**路20之二6号

7.5

2025年5月31日

6

**路20之二4号

8.5

2025年5月31日

7

**路20之二7号

7.4

2025年5月31日

8

**路20之二8号

7.83

2025年5月31日

9

**路20之二9号

7.83

2025年5月31日

10

**路20之二10号

8.3

2025年5月31日

11

**路20之二11号

8.41

2025年5月31日

12

**路20之二12号

8.12

2025年5月31日

13

**路20之二13号

7.25

14

拱北车站食堂

1029.16

2025年5月31日

15

拱北车站售票大厅

620

2025年5月31日

16

拱北车站售票大厅内铺位

80

2025年5月31日

17

候车室男厕旁H1铺位

6

2025年5月31日

18

**路4-30号

5328.99

2025年5月31日

19

**路2号一层西侧、二层

387

2026年8月25日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移交

20

**路2号三层

297

2029年3月15日

21

**路2号一层东侧

556

2027年1月31日

9.本项目承租方经向出租方报备后全面负责投资将外站场(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内****点击查看客运站****点击查看客运站运营的停车需求外,不可做商业停车用途),并负责其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及相关费用;****点击查看广场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仅有使用权。

10.本项目租赁期限含装修免租优惠期【6】个月,装修免租优惠期间免收租金,仅收取物业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水电费等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

11.本项目租金底价不含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根据出租、承租方双方分期实际移交确认的面积计算。建筑物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第1至3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元/月﹒㎡)计收,第4至6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壹元伍角整(¥31.50元/月﹒㎡)计收,第7至9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叁元零捌分(¥33.08元/月﹒㎡)计收,第10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肆元柒角叁分(¥34.73元/月﹒㎡)计收,后续移交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与第一期移交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单价保持一致。

12.本项目租金底价含建筑物租金及场地使用费,其中建筑物租金为¥109.67万元/月,场地使用费按照第1至3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叁元整(¥23.00元/月﹒㎡),第4至6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肆元壹角伍分(¥24.15元/月﹒㎡),第7至9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伍元叁角陆分(¥25.36元/月﹒㎡),第10年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陆元陆角叁分(¥26.63元/月﹒㎡)计收。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对建筑物租金(不含场地使用费)进行竞价,竞价后产生的增值部分仅计入建筑物租金(不含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保持不变)。

1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明确同意,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整体转租或者采取借用、共享等任何方式变相整体转租或者进行任何形式的权属、权益处分。

14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15.承租方全面负责内站场停车楼的投资、设计、报建、施工、运营、管理、维保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承租方完成停车楼施工并****点击查看政府部门(如需)确认后方可投入运营。承租方须无偿提供停车楼20%的****点击查看酒店配套停车使用。

16.承租方加建的停车楼正式运营后,新增的停车楼面积(不含停车楼一层占用的原场地面积)按第12点场地使用费标准同步计收。

17.其他情况详见【**信德资产评估与房****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德评报字(2024)第Z00623号(ZH))(信德评报字(2024)第Z00643号(ZH))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点击查看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点击查看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点击查看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点击查看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点击查看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点击查看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点击查看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点击查看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点击查看出具受理通知书。

5.本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且已书面同意按本信息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不受承租方资格条件限制。

5.1原承租方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按照本信息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中包含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应当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点击查看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须在****点击查看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点击查看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点击查看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2000.000000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点击查看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点击查看保证金操作细则》、《****点击查看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12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01 ****点击查看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保证金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期(工作日) 挂牌结束日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2025-05-13
10
2025-05-26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最多**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协议出租
网络竞价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点击查看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点击查看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
梁先生
020-****点击查看0091
**市**区天**路28****点击查看广场中座七楼 (****点击查看
附件(3)
《珠海市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珠海市[2012]准字第023号《建设用地批准书》之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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