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资产清查盘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资产清查盘点服务:****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25〕11号)要求,协助我院完成资产清查盘点工作,需盘点的资产数量约900项。主要工作包括:逐项登记和核对资产卡片信息,修正资产分类、名称、数量、地址、使用人(管理人)等内容,真实填列资产使用状态,做好一体化系统中资产卡片更新;开展资产清查,以账查物、以物对账,逐项核对资产卡片、财务账目与实物;张贴资产标签;建立健全资产的实物照片和原始发票档案库;出具资产清查报告;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等。
2.为期两年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提供2025年8月至2027年7月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主要工作包括:每半年1次的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如信息更新、状态核查)、年末资产盘点、协助资产处置流程、编制年度资产报告等。
(二)服务周期:
1.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须于2025年8月1日前完成并提交成果。
2.资产综合管理服务周期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
(三)预算控制价(最高限价):报价需为含税全包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9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总额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评标方法):在满足本公告所有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有效供应商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报价最低者中标) 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验收方式:由****点击查看小组依据合同约定及服务要求进行验收。
(六)付款方式:
1.首期款(60%):在2025年,完成资产清查盘点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2.二期款(20%):在2026年,完成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间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3.尾款(20%):在2027年,完成2026年8月至2027年7月间的资产综合管理服务,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七)禁止转包:本项目严禁转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具备专业技术团队及实施经验,具有资产清查盘点的能力,****点击查看财政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综〔2025〕11号)中的清查要求。须针对本项目组建团队,合计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相关的实践经验,项目组成员应不少于2名。
(三)近3年内承接过资产清查盘点类服务项目,并能熟练操作**省预算管****点击查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块。
(四)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响应文件要求
(一)格式与签章: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二)文件内容(须包含但不限于):
1.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
2.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信****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4.服务方案,含工作计划、技术方案等。
5.人员配置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名单中至少包含拟派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及具体岗位。针对本项目组建团队,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与本项目工作内容相关的实践经验,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须提供拟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复印件,能体现该负责人参与过的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或项目验收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名。
6.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为所有团队成员缴纳的、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在月份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3个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需体现人员姓名、缴费单位及缴费期限)。
7.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资产清查盘点项目的业绩证明,须提供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承诺书(格式自拟,至少包含: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服务等)
六、其他重要说明
(一)本次采购,有效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该项目作流标处理。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二)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验收后拒不履行质保义务等。若存在上述违约行为,采购人将上报相关部门,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形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已包含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交通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合同总价不因最终盘点数量的变化而调整,相关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人保留解释及调整本项目内容的权利。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18:00。
(二)递交地点和方式:供应商将响应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我院。地址:**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36****点击查看3760。
附件:资产清查盘点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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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