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市**区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拟评定等级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信用评价拟评定等级有异议或需要反映情况,请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365,地址:**市**区兴叶大道社保大楼5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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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