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周庄高级中学资产设备 公开出售公告

兴化市周庄高级中学资产设备 公开出售公告

发布于 2026-08-20

招标详情

兴化市周庄高级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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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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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售公告

根据**市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兴财资函【2026】23号文件,我校对食堂餐桌、厨具、实验桌凳、实验柜组等达到使用年限、无维修使用价值的国有报废资产实施公开处置,邀请合格竞标人参与竞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处置标的为附件《****点击查看中学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全部报废资产,为整体转让,不拆分处置,资产实物现状以竞买人现场踏勘结果为准。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排气系统

1

实验室桌(补增)

1

木仪器柜

1

转椅

1

方登

1

仿红木椅

1

木仪器柜

1

木仪器柜

1

方登

1

物理柜

1

仿红木茶几

1

仿红木椅

1

木条椅

1

生物桌

1

节能灶

1

消毒烘干设备

1

土豆脱皮机

1

冰箱

1

消毒框

14

消毒柜

1

消毒柜

1

四人餐桌

260


二、交易条件及形式

(一)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竞买人身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3. 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注:本公告所称“其他组织”指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及其他依法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二)意向竞买人其他条件

1. 具备良好财务状况与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本次交易的情形。

★注:意向竞买人不满足以上全部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现场踏勘、清运及安全环保要求

1. 本项目标的整体转让。意向竞买人报名前应当主动联系转让方,赴现场实地勘察标的实物现状,自行评估资产实际状况,充分预判清运难度、清运环境以及处置后资产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价前,未现场踏勘且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已完成现场踏勘并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由此产生全部风险与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对标的拆除、拆解、转运、后续处置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2. 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后3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标的拆除、清运离场全部工作,全部拆除、清运、人工、运输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拆除清运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环保责任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3. 清运完成后须经转让方现场验收确认,逾期未完成清运验收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三、保证金条款

意向竞买人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700元;

2. 交款方式:现场报名时扫码缴纳;

3. 保证金处置规则:

(1)未竞得标的竞买人的保证金,交易结束经转让方确认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竞得人保证金,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完成标的清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人发生违约情形,保证金按规定予以没收,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有****点击查看财政国库,不直接留存转让方。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营业执照(依法无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自然人: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竞投报名时间

起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09:00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7日17:00

报名地址:学立楼二楼208室(总务处)

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竞买人的,启动二次公开公告;二次公告仍无竞买人的,按国资管理规定履行后续处置流程。

看样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须提前联系联系人预约。


六、竞价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竞价前应当完整知悉标的现状、竞买资格、报名流程、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价款支付等全部公告内容。未充分了解公告内容而违反约定的,竞买人自行承担不能参与竞买、保证金被没收等不利后果。

(二)竞买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其他竞买人已出更高报价的,不受前述约束。违反本约定的,转让方有权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

(三)竞价时间:2026年08月28日上午9点30分;

(四)竞价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活动室)。

竞买人本人可到场,也可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竞价。

(五)严禁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胁迫干扰其他竞买人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价资格,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交易形式

(一)本次资产采取公开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本项目处置已履行国有资产处置内部审批及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程序。

(二)公告期满,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意向竞买人的,履行学校内部审批程序后,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按不低于挂牌价签订交易合同。

(三)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竞买人的,采用现场最高价中标方式确定受让方与成交价格。


八、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明细详见附件《****点击查看中学固定资产明细表》,实物以现场勘察现状为准,竞买人自行判断标的价值,承担实物现状相关风险。

(二)转让方保障竞得人正常提货,因转让方原因无法提货的,由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

(三)转让方保证本次处置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因权属权利瑕疵产生的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资产实物本身老化、破损等现状瑕疵,由竞买人自行预判,转让方不承担实物瑕疵担保责任。


九、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机构:**市精诚房地产****点击查看公司;

(二)资产评估值:5200元;挂牌价格:5300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全额付款;

(三)特别事项说明:

1. 转让方对公告、附件所列标的物基础资料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2. 评估报告作为本次国有资产处置挂牌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标的资产按实物现状转让,竞买人务必实地踏勘核实;转让方仅如实披露现有资料,不承担实物瑕疵担保责任;

3. 意向竞买人应当充分知悉标的资产现状、瑕疵风险并自愿接受,因实物瑕疵产生的全部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 竞价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开展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可视情况择期重新组织竞价。


十、其他说明

(一)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具备完整处置权,处置行为已履行内部审批、国资备案程序,无处置限制条件。

(二)意向竞买人成功足额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标的现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视为竞买人违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1. 协议转让模式下,受让方不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履约;

2. 公开竞价成交后,受让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者拒不履行合同义务;

3. 报名提交的材料存在伪造、弄虚作假;

4. 其他严重违反产权交易规则的行为。

(四)征集两家及以上合格竞买人的,竞买人应当按时到场参与竞价。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须在竞价开始前向****点击查看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经转让方书面批准后方可不到场;未获批又缺席竞价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可委托持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参加竞价。

(五)任何违反本公告约定、扰乱交易秩序的行为,转让方有权报请相关主管部门依规处理。

(六)所有意向竞买人应当维护现场秩序,不得吵闹、喧哗、扰乱竞标办公秩序。

(七)竞得人逾期未完成清运、未通过现场验收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标的资产由转让方收回另行处置。


十一、未尽事宜,由转让方与竞买人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法律途径解决。



联系人:周老师 159****点击查看6625

沈老师 138****点击查看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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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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