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联合社位于和泰村第八小区二期B厂房,于2024年4月1日与姚天广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时间自2024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14日止,厂房租金为41865.88元/月。因姚天广拖欠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83731.76元,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经甲方催收,逾期20天乙方仍未足额缴交租金的,视乙方单方违约。经村两委研究决定,****点击查看联社于2025年7月31日终止与姚天广的租赁合同,收回和泰村第八小区二期B厂房,没收合同保证金,保证金额为人民币125597.64元(大写;壹拾贰万伍仟伍佰玖拾柒元陆角肆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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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