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向阳路10号大仓库租赁答疑公告

巢湖市向阳路10号大仓库租赁答疑公告

发布于 2025-04-1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市**路10号大仓库租赁

原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市**路10号大仓库租赁项目变更公告

**市**路10号大仓库租赁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变更公告如下:

交易公告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二条第三项原内容为:“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成交价格3个月租金标准)(¥ 元)”,现变更为:“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成交价格日租金标准)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单位:****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市**新区**大道4872****点击查看中心A9幢****点击查看集团4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178

2025年4月1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1日

附件:

附件(1)
变更公告 (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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