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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点击查看职工食堂蔬果及干副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98.00 % | 1(项目) |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规定的报价期限内,通过“行采家”服务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经签字盖章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PDF格式)。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货物抵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收货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立即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等。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未能满足收货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在规定时间内(2小时内)补充合格产品,以确保不影响正常开餐。对于符合要求的产品,应立即进行记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所规定的要求,采购人将向供应商发出服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若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3.采购人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货物抽检和送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除无条件退换货外,还需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4.在验收货物时若无法直接判断质量,而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材,供应商应负责退货处理。
5.所有按重量计量的物资,均应以物品的净重进行计量结算。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涵盖的所有食材采用统一的折扣报价,折扣比例不得超过98.00%。报价需全面涵盖食材采购、运输(含燃油费、过路过桥费)、装卸、包装、保险、税费、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管理成本及合理利润****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任一品类食材均执行该统一折扣标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漏报、少报,相关风险及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额外补偿。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