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浦江县财政局关于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金华市浦江县财政局关于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发布于 2025-03-22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点击查看机关对仙华(金****点击查看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钱交通

2、地址:**省**市**县浦阳街道江滨东路47号1楼

五、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4年12月20日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移送的****点击查看**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供应商涉嫌违法的线索后,我局成立检查组依法对移送事项进行了调查。经查明,****点击查看管理局2025-2026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评标,该项目采购预算109.4304万元,其中仙华(金****点击查看公司与****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曹某某),以上2家公司被认定投标无效,该项目也因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作废标处理。
经立案,县财政局对****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相关当事人曹某某,仙华(金****点击查看公司法定代表人钱交通分别询问笔录,钱交通在笔录中承认是自己为谋求中标,在****点击查看**公司和曹某某不知情情况下,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伪造项目负****点击查看公司(仙华(金****点击查看公司)的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复印件,该行为涉嫌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77条第(一)款: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六、处罚依据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法〔2023〕7号)中《**省财政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类)》第34项

七、处罚结果

对仙华(金****点击查看公司罚款10943.04元(采购预算金额千分之十)

八、处罚日期

2025年03月20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点击查看财政局

2、联系人:赵国兴

3、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3011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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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7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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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45次, 占比 91.84%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49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308.21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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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物业服务, 中标 55 次, 占比 88.71%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6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6 次, 中标金额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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