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幼儿园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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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机关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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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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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并提供同意响应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的承诺函),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排出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供应商人数为不超过2家;

(3)按照前述3.3.2条(1)确定的排名顺序及自愿原则,排序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愿意在投标时以书面承诺方式同意按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则该投标人方能被推荐成为本合同包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合格投标人未能提供同意按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承诺函的,则不列入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投标时的承诺情况、排名顺序、各合同包可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及前述相关约定的情况,推荐各合同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若某合同包愿意按上述约定承诺的投标人数不足以产生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则该合同包可先只产生部分成交候选供应商家数,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再另行补招缺少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现更正为:

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

(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排出排名第二和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2)本项目确定合同包1成交供应商人数为1家;

(二)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②技术项。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及服务要求

14

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技术及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分:其中标注“★”条款(共计2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未标符号条款(按指标项计算),共计8项(【项号1】-【项号8】),每负偏离一项扣1.75分,满分14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注:①磋商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现更正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技术及服务要求

14

根据投标人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各项技术及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点击查看小组进行评分:其中标注“★”条款(共计4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未标符号条款(按指标项计算),共计8项(【项号1】-【项号8】),每负偏离一项扣1.75分,满分14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注:①磋商文件中技术指标若有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的,未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或者投标人的响应承诺与其佐证材料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负偏离)。②投标人必须根据该评审内容,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项进行应答,如实说明正、负偏离情况,否则,有可能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负偏离)】。

(三)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报价规定 :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各投标人在系统上填写的投标总价=该合同包预算金额×(1-投标下浮率)。

例如:若投标人所报本项目的下浮率为10%,则投标报价为688500*(1-10%)=601650元。投标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更正为: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统一下浮率报价。【即投标总价=该合同包预算金额×(1-投标下浮率),最终结算价=单项商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注:款项由采购人每月按实结算一次,一年结算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

例如:若投标人所报本项目的下浮率为10%,则投标报价为688500*(1-10%)=601650元。投标下浮率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单项商品基准价为100元,最终结算价=100*(1-10%)=90元,每月按实结算。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73****点击查看7789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城华北路568****点击查看广场SOHO-2座14楼1416室

联系人:小官

联系电话:0595-****点击查看206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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